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标准(试行)
(2018年9月20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蚌埠医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增、减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护理学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结果审核、决议。
年级成立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材料收集、评议、结果上报等具体事宜。
二、评定对象及基本要求
(一)评定对象
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实习生)。
(二)评定基本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应做到: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4.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6.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三、评定程序
1.组织学习 各年级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标准》(试行)。
2.个人自评 自评并提交支撑材料。
3.年级评定 年级工作小组组织审核、评定,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 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生效使用。
四、评定方法
(一)计算公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得分=各考试课平均成绩×70%+各考查课平均成绩×30%+平时表现综合分。
(二)加分因素
1.学生干部
根据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学生会干部、大班班长、大班团支书、党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加0.5-1分;班委会成员加0.3-0.8分;兼任者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2.文体活动
(1)文化活动:参加校级比赛,取得名次者加分:特等奖加1.2分,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优胜奖0.4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比赛,取得名次者加分:一等奖加0.7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优胜奖加0.2分;年级其他活动结合参与情况酌情加0.1-0.2分。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比赛取得名次者在校级基础上再加0.3分和0.6分(按等级评比的比照执行)。
(2)体育竞赛:参加体育比赛,取得名次者加分: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8分,第三名加0.6分,第四名加0.5分,第五名加0.4分,第6~8名加0.3分。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比赛取得名次者在校级基础上再加0.3分和0.6分(按等级评比的比照执行)。
(3)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获国家级表彰者加1.5分,获省级表彰者加1分,获校级表彰者加0.5分,获学院表彰者加0.3分;优秀实践团队获国家级表彰负责人加1.5分、成员加0.5分,获省级表彰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3分,获校级表彰负责人加0.5分、成员加0.2分,获院级表彰负责人加0.3分、成员加0.1分;优秀调研报告获国家级表彰负责人加1.5分、成员加0.5分,获省级表彰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3分,获校级表彰负责人加0.5分、成员加0.2分,获院级表彰负责人加0.3分、成员加0.1分;参加扶贫攻坚第三方测评学生加0.5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参与情况酌情加0.1~0.2分;实验室课代表 、小组组长、寝室长等志愿服务集体同学加0.1-0.3分。
(4)其他活动:宿舍卫生评比学年总评前5名的宿舍,第一到五名宿舍成员分别加分0.5~0.1分。军训先进个人加0.5分。大学英语四级第一学期提前通过者加0.3分。
3.科研创新
(1)在校期间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正规学术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文章者加1分,其他作者酌情加0.3~0.8分;在SCI/SSCI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文章者加2分,其他作者酌情加0.5~1分。
(2)创新创业项目获省级立项项目主持人加1分,参与者加0.5分,获国家级立项项目主持人加1.5分,参与者加0.8分。
4.表彰奖励
(1)学校通报表扬者加1分,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5分。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加0.5分,校级的加0.3。
(3)省级先进班级(或优秀团支部)每人加0.15分,先进小组(或团小组)成员每人加0.15分。
5.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三)减分因素
1.校级通报批评者扣1分,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5分。
2.无故旷课一节者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0.1分。
3.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遵守各项规定,在学生中造成较坏影响者扣0.2分。
4.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者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1分。
5.宿舍卫生评比,学年总评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宿舍,每位同学分别扣0.3分、0.2分、0.1分。
6.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酌情扣分。
7.打架、闹事者一次扣0.5分。
8.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五、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处理。
护理学院
2018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