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医学院“关于印发《蚌埠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院字[2012]126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护理学院积极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护理学院在评审国家奖学金的过程中始终以学校文件为基本依据,并结合护理学院实际,对评审依据做出了明确规定。
1.申请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要求进步。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年中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推荐时按排名先后,靠前者优先;名次相同时,未获得同层级表彰奖励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竞赛或大型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者优先,并按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厅市级、校级)排序,级别高者优先。
二、评审程序
1.各年级广泛宣传,结合个人申请,提出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员。
2.经护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认定小组评议和学院学生工作会议审核,三名同学中有两名同学获得了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
三、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要求,护理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2名。
四、公示情况
经学院评审后,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定结果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22日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内无异议。
五、评审结果
按程序,护理学院最终拟推荐2018年级本科学生吕坛,2019年级本科学生杜燕莹,获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特此报告,请审核。
护理学院
2021年9月22日